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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25 | 星期一

開車犯事 我在加拿大上法庭(上)

發表: 2015年01月0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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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Fotolia)

在加拿大住了幾年,終於基本弄明白了什麼是「萬惡的資本主義」。

 法律
  
就拿法律來說吧。這兒的法律可不只是寫在紙上,一定是動真格的。就說交通法吧,剛一上駕校,教練的開場白就給我們洗了腦:鄉親們切記,加拿大可不是中國, 法律就是法律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犯法小心坐牢,到時候沒人能托關係、找門子撈你,西人可不吃這一套。所以,諸位,老老實實學法,規規矩矩做人,不然早晚遇到麻煩……
  
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,接下來幾次課,他一次也沒用過「交規」「違章」之類大陸人聽慣了的詞,張口閉口都是法律,讓我這個老把式每聽到一次都心跳一下。
  
說實話,在大陸開車縱橫十數載,啥事沒遇到過?我撞別人,別人撞我,看人家互撞,多車連撞,一地死人;再就是交警釣魚、找茬兒罰款,深夜查醉駕,一條街上遇三撥「條子」瘋狂扯單子「湊任務」……牛×的是,事情見多了,因此淡定,而且,再生瓜蛋子的交警也能被在下託人擺平。
  
如今聽加國教練這麼說,還真不能當兒戲,畢竟咱在人家屋簷下,來這裡是想做個好移民。現在趕上三十年河西,不可造次。

上路
  
這樣循規蹈矩考了筆試、路試,不卑不亢的對考官微笑,也得到那位50多歲白人胖大姐的誇獎:you are good driver!心裡得意,那是!加拿大的路況就是人間天堂,大姐你上北京走走,自焚的心都有。老弟我就是從那來的,這麼規矩的開法兒,閉一隻眼都有富餘。
  
後來上了路,常遇一種狀況:100公里的時速,屁股後頭緊跟一車,只有半個多車的距離,一直就這麼跟著,也不超你,好多公里。這在大陸叫找捶。開始我很納悶,我招你了麼?反光鏡一瞄,還是一白髮老叟,高鼻藍眼,不像黑社會老大呀,怎麼這麼個開法?退休賽車手?再說,你頂著我開不懸麼,萬一我前邊遇到情況,一點剎車,你老人家不出去了嗎?
  
隨著上路時間的累計,我的擔心指數不斷降低——有很多人這麼個開法。原因無他:他不需要假設我前邊會出狀況,因為多數情況下沒人犯規。不信你站在多倫多市內的立交橋上,可以看到十分壯觀的情景:同向10條高速車道,成千上萬輛車匯成滾滾洪流,同時以120公里的高速,從你腳下衝向遠方,這在北京是不可想像的!上六環你也不敢這麼整。而在這裏卻是常態。
  
我這人好琢磨,中國人那麼聰明,為什麼總是搞不定交通。慢慢的,我想明白了:法律。所有人依法行事,不犯法,因此有了秩序,方便了自己,也和諧了生活。

犯事
  
還別說,我這個守法移民,還真犯了一次法。
  
兩年前剛來多倫多,人生地不熟,開車亂轉,一天走到房東說的「死丟」(Steeles)上,怎麼也找不到那個招工地點的Offece路口,邊看地圖邊左右看,猛抬頭,壞了,紅燈!車已越過停車線,心裡格楞一下,硬著頭皮加了一腳油過去了。
  
回家一直忐忑不安,尤其聽房東說「死丟」上攝像頭很多之後,只好祈禱天不絕我。哪知,不久,我到加拿大以後的第一張罰單送來了!上邊印著兩張彩圖,一張是我車軋線過界,一張是車開到十字路當間,兩圖中都是清清楚楚的紅燈!並標有紅燈亮起多久我闖過去的:1.03秒。一看罰款金額:325元!
  
我的媽呀!闖一秒鐘罰我好幾百,搶錢哪!這相當人幣2000多呀!想發火又沒對象,難道就這麼把錢丟進這個「死丟」!潛意識裡忽然冒出了大陸思維——這事有商量麼?因為英語不好,只好帶著疑問找到一家新移民華語服務機構諮詢。一位說粵語的小姐一看單子眼睛瞪老大:沖紅燈?!有點蔑視的瞥了我一眼,好像我犯了死罪似的,然後假裝客氣地說等一下,就把單子甩給另一位看上去像Manager的和善男士。
  
這位老兄看看單子,指著單子左下角的三個選項,告訴我:你最好選擇不認罪。我還是聽著彆扭。什麼叫不認罪呀?不就闖個紅燈嗎?多大的罪過呀?強壓著這種不解,繼續聽他解釋:認罪最簡單,你去交錢就是了;選擇有罪但想申辯,有可能會減少罰款或者扣分;選擇不認罪,有可能免掉罰款,但很難,除非你請個大律師。不過律師費幾多,你知道的,不值。你選後兩項要去交通法庭一樓填表,然後等法庭發信通知你上庭。
  
實在不甘心交錢,就硬著頭皮去了交通法庭填表。在不認罪框裡畫了個×,一頭鬱悶回了家。等吧。

背書
  
這期間上路,看到紅燈早早就收油點剎,心說可不能再犯事、讓法官來個二罪並罰。過了很久,我都淡忘了此事,偶爾想起甚至生出僥倖心理:是不是法院領導沒時間接見我呀?或者看我是初犯,放我一馬?
  
殊不知,該來的總是要來。就在我暗自竊喜時,一年後,狀子來了:定於×月×日昇堂!心情一下緊張起來。我一中國人,在大陸幾十年都沒見過官、過過堂,要在加國法庭站上被告席,可想而知啥心態!唯一見過的女移民官,客氣又嚴格,不容任何水分的樣子,誰知法官的驚堂木會多響?
  
再醜的漢子也得見丈人不是?誰讓咱不捨得掏那300多元血汗錢呢!於是乎,緊張忘腦後,腦前閃現出西方電影裡法庭的鏡頭,咱雖然雇不起一小時200美元出場費的律師,可咱自辯行不?對呀!靈感一來,當年在黨國多種場合舌戰群儒的故事,也像過電影似的記起……
  
抑制不住的悲憤、激動,法官會如何問,我應如何慷慨陳情,攝像機是多麼冰冷,歷史上我是多麼守法,罰我這多錢是多麼不近人情……,我沉浸在假想的法庭被告席上,一時不能自拔。不消半天,洋洋灑灑四大篇辯解詞一揮而就。擱筆重讀,我竟為自己的文采感動了好一會。 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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